非暴力不合作:小马哥明哲保身封杀微商?

日期:2016-10-17 浏览:136 作者:刘永煊 来源:品牌联盟网

  导语:“微信教父”张小龙在阐述微信的未来时曾表示:“我们希望建造一个森林,而不是建造一座自己的宫殿,我们希望培育一个环境,让所有的动植物在森林里面自由生长出来,而不是我们去建造出来”。张小龙言下之意是说,微信要搭建一个生态系统,让更多人参与其中,共同构筑一个商业生态圈,而不是主观打造一个“掌一家之事、立一家之言”的商业壁垒。因此,张小龙的美好愿景是基于互联网去中心化考虑的,以此改变人们生活方式与商业模式。但是,人在江湖,很多时候确实是身不由己。对于商业化、开放性、合规性等方面,微信始终在努力寻找动态平衡点,尽管在某些程度上而言,微信已经做得不错。而眼下,微商一事正闹得“满城风雨”……

  近日, 3000家微商城的支付功能、10大三级分销平台被微信关闭的信息“不胫而走”。据悉,微信此次关闭的分销包括一级、二级、三级,近乎一刀切。看来,最近温文尔雅的“小马哥”一念“紧箍咒”,无论是已富的微商“金字塔尖”还是幻想一夜暴富的“下线”,微商们已哭晕在厕所。

  不过,“说微信此次对微商大开杀戒”的说法始终有点偏激,因为,很多微商大户在此次“动乱”中,主要是支付功能被关闭,以致用户下单支付时无法选择支付通道,如果用户选择其它支付渠道付款按道理还是可以“正常营业”的。微信没有立马拉黑、下架全部微商,其实也算是比较人道、体面的“非暴力不合作”了。另据消息称,微信此次整顿主要涉及多层分销、返利且没有实体的类型,有利润、有实体、价格不存在虚高、返利在正常范围的微商平台暂未受到影响,目前被封的是返利超过50%以上的。

  其实前段时间,“微商”因利用微信进行传销已被媒体点名,大家已看到端倪。7月初,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随后,7月5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告《微信公众平台关于处理返利返现欺诈行为的公告》,更是吹响了“加大力度整治微商”的号角。据“公告”称:平台发现有用户利用微信关系链,通过微信公众帐号、微信支付实施高额返现返利行为……对于上述欺诈行为,平台近期收到大量用户的投诉……一经发现存在此类行为的帐号,微信公众平台将对其永久封号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运营主体提供服务……如今“微商整治工作”,果然一触即发。

  微信封杀微商:打击非法传销,治商也用“重典”?

  有消息称,最近腾讯在打击微信平台的三级分销,而一些微商在腾讯大厦前闹事,惹怒了马化腾。当然,仔细想来,身经百战的“小马哥”恐怕也不会缺乏容不下几个滋事者的肚量。早在去年腾讯方面就祭出三大举措净化微商圈:监督微商圈的商品、对微商运营者登记、开通微商公众账号。而限制微信好友数量,依据用户举报机制管理朋友圈及LBS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违规微商广告行为即封号处理等,则可以理解为微信对微商整治的“升级”。而此次,腾讯对富得流油的微商“重拳出击”的根本着力点,在于一直以来国家打击非法传销的立场。如果说微商遭殃,倒不如说此前社会对微商这种潜在性的新型传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腾讯此次也不过是“替天行道”,唯一有争议不过是“近乎一刀切”。

  微商们总喜欢称,微商是一种“互联网 直销”,其实所谓直销在一定程度上而言极可能演化为“网络传销”。央视也曾曝光过一些微商模式,那只不过是传销的变种而已。在媒体舆论的持续“伏击”下,在一定程度上而言,微商已被“妖魔化”。当然,对于微商而言,并不应该“一竹竿打翻一船人”,微信从过往的适度容忍转变为孰不可忍,这里面有博弈的因素。饶有趣味的是,去年7月份微盟创始人兼CEO孙涛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微信要建立一个生态系统,不会押宝在某一家微商平台。微信对所有第三方平台都是开放的。腾讯想做生态系统,不会封杀微盟……如今看来,孙总赤裸裸地被打脸了。做人,真要低调。

  对此,非法传销害人害己,必须严惩,那些具有欺诈行为、卷钱跑路的商家必须“封杀”。不过,仔细想来,在当下央行严格整顿互联网金融的态势下,微信近乎一刀切“封杀微商”“打击不法分子”的做法更多的是向上示好,谋求名节保身而已。因为,就国家法律层面而言,微信支付是存在“灰色”地带的,在很大程度上还触碰了国家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规定。今年4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就拟成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该平台被业界成为“网联”,与银联功能相似,主要针对持有互联网支付牌照的支付机构,以后第三方支付公司都要通过“网联”进行清算。这可以理解为中央念出了对腾讯、阿里在内的第三方支付的监管“紧箍咒”。

  另据5月国务院发文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而这种“法律不允许的行为”,直指包括微信在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构建的支付清算体系。因为,微信支付通过与银行直连,只能看到微信支付和各银行账户之间的交易记录。用户通过微信支付完成了交易,但银行并不知道资金是具体什么银行账户之间的交易,这一点始终让央行方面深感不安。对于自身牌照能否自保?腾讯方面应该比较忐忑。封杀微商的行为,说是壮士断臂也好,算是委曲求全也罢,微信需要想尽办法“示好”。

  只不过,如果立足传销“卖假冒伪劣商品”、传销式发展下线“高额返现返利”,那是必须取缔的,这种微商必须封杀。但如果纯粹是借微信平台销售正当合法商品的话,商家愿买、买家愿意买的话,这似乎并无不太大问题。可惜,“宁可枉杀千人,不可一人漏网”,恐怕是这次微信对几千家微商“动刀子”采取的策略。当然,这也不能怪微信,因为很多事情本来就真假难辨。

  腾讯明哲保身,都是“影子银行”惹的祸?

  据微信官方披露,目前有超过5000家支付服务商入驻微信,但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现存的支付牌照机构只有267家。值得玩味的是,《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整改的摸底排查是到2016年7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是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督查和评估是2016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和区域报告2017年1月底前完成,总体报告上报国务院2017年3月底前完成。那么,接下来,估计还会有事接着发生,不知道谁又被拿出来“祭旗”了?

  其实,社会舆论对微商的存在就一直存在争议,有部分非法传销的不良商家还给微商扣下了“不可饶恕的黑帽子”。对此,腾讯对于微商的管制与非法微商打击此前已有“祭旗”动作,例如去年年初,就有微商被微信系统检测到乱发朋友圈广告而“被封号”。此次大动干戈的“封杀”行动,其实可以理解为腾信方面明哲保身“上行下效”的现象。

  在今年6月底,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华盛顿出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举办的中央银行政策研讨活动上,与IMF总裁拉加德进行问答交流时就对阿里、腾讯的“影子银行”有所意指。“互联网公司在支付、银行业服务和众筹等领域不断渗透,并创造了新的金融工具。我们从感情上是支持高科技发展的,人们也不希望这些互联网公司受到太多限制,但这些公司确实在从事一些影子银行活动。”“我们将研究这些问题,并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我们鼓励互联网公司发展,但当它们开展金融业务时,在当前的情况下,它们需要遵守现有规则。”“我们都知道影子银行会造成严重问题,美国就是一个例子,我们应对影子银行保持高度关注。”周小川的一番话,可以理解为,央行将加强阿里、腾讯系等“影子银行”的监管,不想让其过于脱离“中央管制”。话说到这,大家都懂了,腾讯当然就知道怎么做了,该收敛时就收敛,“替天行道取悦龙颜”,求自保牌照。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迅猛,各色“影子银行”大行其道,其性质有银行类功能却非银行实体,更不便央行的监管,“上面”已经把话挑明了。估计,此次微商清理一事看来只是一个开端,估计后续腾讯还将会有系列相关举措。

  止水堵漏不如疏导泄洪,不可“因噎废食”

  在此次闹得沸沸扬扬的“微商杀戮大战”中,三千家微商、十大三级分销平台不过是用作“祭旗之用”:一方面,腾讯已信誓坦坦地向社会各界表示了“企业公民微信”已经大刀阔斧地封杀涉嫌“传销”的违法组织,响应了监管部门的要求。另一方面,腾讯只是断开微商支付系统而不是立马封号,微商城还是通过其他途径经营下去的,或者说等“风声过后”再从长计议,很多闹事者只是没有读懂“小马哥”的用心良苦。

  在西方经济学中,分销的含义是建立销售渠道的意思,即产品通过一定渠道销售给消费者。因此,从一定角度来讲,任何一种销售方式我们都可以把它称之为称为分销。对此,对于传销、直销、分销的争论由来已久,也比较容易造成大家理解偏差。因此,大家再提及传销二字都习惯加上“非法”两个字。就字面含义分析,所谓传销,是指没有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直销许可证,没有正规的生产工厂,更别说产品了,纯粹的靠拉人头,发展下线,骗取钱财;而直销必须有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直销许可证,注册资金八千万以上,有正规的生产工厂,有合格的优质的产品,以产品为导向来开发市场。当然,直销在中国合法化,归功于安利等企业与政府多方协商博弈的结果,2005年中国政府颁布“直销法”,2006年众多企业获得“国家颁发的直销牌照”才成为合法“直销”者。尽管,2015年全国直销牌照颁发已增至78家,但是安利、雅芳、完美之类的企业在拿到直销牌照时,大家还是经常把他们当成传销。其实,如今微商的困局何尝不是类似直销行业未颁布法规和未获牌照前的尴尬?只不过一个是在线上,一个是线下。

  因此,微信近乎一刀切分销商杜绝一直以来难以监管的非法分销、传销,只是权宜之计。虽说有不少微商或许资产不良,但其确实带来了更多的流量。这也正如,三级分销的软件系统不合规,但还是有企业找软件公司定制,利益是一个关键点。微信虽然不想仿效新浪微博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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