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赞一个十岁男孩的“壮举”

日期:2019-09-25 浏览:412 作者:徐贻聪 来源:品牌联盟网

  近日读到一条消息:徐州的一个十岁男孩,从三岁开始,每天自己在家里以“天安门模式”升降国旗,坚持至今,着实让人感动。还有,孩子的家长一直在尽自己的可能,理性地协助孩子的行动,培养他的爱国情怀,也实属难能可贵。两者都值得给予理赞,值得大力提倡。

  男孩的可贵在于自小就知道把祖国放在心中,并且做到多年如一日,孜孜不倦。虽然没有观众,但却一丝不苟,满怀严肃感和爱国激情。这样的感情,既有自发,也有自如,发自内心,形成自然,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加深、加重,养成为牢不可破的人生习惯。十岁,是个可以有自觉意识、也有记忆的年龄段,能够带着对国家这样的深厚情感步入新的人生时期,无疑对他的一生将有极为重要的影响。

  每个人都有祖国,热爱自己的祖国有天生的成分和成因,但需要教育,需要提示,甚至需要敲打。国家、社会、家庭,都负有教育一代又一代人爱国意识和感情的责任,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因势利导,让每一个国人的爱国基因萌发、壮大、成为一生中的自觉行动,无可推卸,必须时时做好、做实。小男孩延续数年的“壮举”和他父亲的扶植,再次给我们以启示:“抓住起点,逐步培养,给以辅导,保障后勤”,在施加爱国教育中是必要的方式,也有着重要的作用。可以确信,在培养爱国情感的事业中,以这样的意识和方式,一定能够取得期望的实效,让爱国主义既有根基,又有成长的标志。

  非常可喜的是,我国的爱国主义教育近些年来在明显地被关注、被提升、被广泛传播,也被广泛接受。天安门广场的升降旗、纪念死难烈士的庄重仪式、各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设立和它们的多种活动,还有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都极大、鲜明地强化着人们的爱国情怀,提高着人们的爱国意识和行动,推动着国家的复兴和进步。

  遗憾的是,在我国依然存在着一些不爱自己祖国的人,被社会俗称“汉奸”。这些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都会出现的丑陋小人不仅不爱国,还要无根由地污蔑、辱骂、诋毁自己的祖国,甚至帮助敌人破坏自己的祖国,阻挠自己的祖国发展与进步。对于这样的人,老百姓深恶痛绝理所当然,也确实应该予以惩治。在强化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严厉惩治各类名副其实的“汉奸”,是应该并举的国策。

  保护这个男孩的自发性和自觉性,不要“拔苗助长”地去“摧残”他,当是社会眼下和今后一段时间重要和必要的辅助意识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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