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茅台的“国酒”心

日期:2012-08-05 浏览:169 作者:李志起 来源:品牌中国网

  前阵子,三年内禁吃鱼翅的新闻,使得茅台、拉菲们得以暂时退出公众视线。而当我们都快要淡忘的时候,茅台君又华丽丽地回来了,这回带了一顶新帽子——国酒。

  在此前,茅台申请国酒的新闻不绝于耳,质疑声此起彼伏。当人们觉得这事压根就是茅台方面的单相思的时候,茅台这回却真的就要戴上这顶华丽丽的帽子了。

  茅台带上新帽子,这是一个看起来既苦逼又让人匪夷所思的过程。我们知道,在上月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而“国酒茅台”显然属于“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范畴。因此,“国酒茅台”作为商标注册面临着诸多法律障碍。所以才会有了茅台九次均被驳回的苦逼经历,只是,缘何在第十次的时候就能通过了?真是让我们不得不想象这背后又是一个怎么样栩栩如生的故事。

  当然,这“国酒”的帽子实在太华丽了,太吸引人了。对茅台来说,与其说是一种荣誉不如说是一种一种营销方式,或者说是一种广告的资本。所以,哪怕是“国酒茅台”这顶帽子盖着果酒、苦味酒、葡萄酒、开胃酒、烈酒等众,也没有使他们觉得有什么不妥。反正,就是一顶帽子罢了。

  只是,既然国产的白酒都可以叫“国酒”,那是不是所有的白酒都可以去申请带上这样的一顶帽子呢?那就不应该被某一个酒商独占,否则将会影响白酒市场的公平。而从另一种意义上说,“国酒”两个字代表了一种稀少资源,也代表了一种国家文化,那么怎样的白酒才可以配得上“国酒”这个称谓呢?近年来,从“三鹿事件”到“国家免检产品”停用,以及规范“中国名牌”等,可以看出来,政府已经没有能力给企业打包票了。而用公权力为企业行为做担保,也有失社会公平。

  行笔至此,我又想起前不久,还有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提出了禁止公款消费茅台酒的建议。因为据调查数据显示:八成以上的茅台流入公费市场。茅台对于我们普通消费者来说,已经是奢侈品。所谓“喝的人不买,买的人不喝”,而有人还认为“三公消费高,茅台酒难逃其咎。”这也从另一方面揭示了茅台酒的一些问题。而就是这样的茅台酒,突然间带上了这样的一顶帽子,是不是意味着公费消费的时候,就得上“国酒”?让我们质疑这到底算不算开了一个后门?

  在当前的环境之下,一个一心走向世界跻身奢侈品行列的白酒,却有着一颗“国酒”心,茅台君,你到底想玩哪一出呢?真心问一句:到底你的白酒是你的战略新品呢,还是“国酒”这顶大帽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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