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加冕之日即茅台"亡秦"之始

日期:2012-10-08 浏览:205 作者:刘泳华 来源:品牌中国网

  如果没有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郎酒、沱牌5家川酒的联名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获审通过,就只等扳着指头数日子了。

  再过不到1月,“国酒”商标案即有定论。无非有三个结果,一是宣布通过,二是没通过,三是延期公布。对于茅台而言,当然期望第一个结果,其他白酒厂商则期待第二个结果,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为了平衡各方关系,可能会走第三条路线即延期。

  如果能评上,茅台兴,如若评不上茅台也没什么损失,反而在国酒之争中赚足了眼球。因此,能否评审通过,似乎已经不重要了。

  但,我却宁可希望“国酒”的评审再次流产。何故?

  公元前770年,秦襄公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被封为诸侯,秦始建国。秦人善战,但一直到战国初期秦一直是一个比较弱的国家,也许正因为它地处偏僻,因此一直没有受到其他国家的重视。直到秦穆公参与中原争霸、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确定富国强兵的方略,秦国才慢慢站稳脚跟,国力也日益强盛,再也不用看六国的脸色行事。及至秦始皇扫灭六国,统一中国。

  纵览白酒江湖,茅台堪称秦国,偏安贵州一隅,不投广告,不问中原世事。随着白酒大小奖项收归茅台囊中,随着茅台频繁出入高规格宴席之餐桌,茅台的地位日高市场日壮野心日大,如今茅台却大有吞并虎狼统一天下之势。其形其状,不亚于强秦欲灭六国。

  秦以一统华夏的霸气扫灭六国,从它首灭韩国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了必然亡秦的命运。茅台以唯我独尊的霸气独揽“国酒”封号,从它加冕的那一刻起,或将埋下品牌消亡的恶种?

  酒作为消费品,并非如国歌、国道、国花、国宝等由国家行政机关可以确定,国酒的称谓能否承受,是在消费者心中形成共识水到渠成之事,如国球乒乓球、国手聂卫平,而若以行政之力量,硬要封一个所谓的“国酒”,则无异于以行政之力过度干预市场机制,破坏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更何况茅台的拳头产品在酱香型白酒,对于浓香型、兼香型、清香型等市场并不占据优势,以细分市场之领头羊而欲得全部市场国酒封号,恐难服众。

  自国酒商标初审通过以来,茅台股价一路飙涨,而伴随的质疑声亦不绝于耳。遥想十年来,每一次茅台申请国酒商标又何尝不是满地嘘声?而每一次的“商标局未准”结果,则无异于给白酒市场的一颗定心丸,给了所有白酒企业不断发展技术奋勇直前的盼头。

  此次“国酒”商标如若通过,相当于秦与六国从此结下深仇大恨,各大白酒品牌时刻都会想着“复仇”,君不见山西汾酒洋洋洒洒“万言书”,君不见洛阳杜康反对“国标”的十大理由?正所谓“楚虽三户,亡秦必楚”,而秦末义军中六国后裔无一掉队。可以想象,茅台加冕“国酒”之日,正是白酒诸侯合力“围剿”之时,也是白酒品牌“不重质量而重名号”之始。因此,授予茅台“国酒”殊荣,看似对茅台的厚爱,实则是赐予茅台的枷锁。

  老子云: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天下归秦,则亡秦之日不久矣。若国酒之争尘埃落定,则国酒退市之日不久矣。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品牌中国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转载请标明---来源:品牌中国网

  本作品由作者授权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来源:品牌联盟网,作者:刘泳华

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品牌联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采集,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侵犯到您的权益需要同本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投诉电话:010-51581866转网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