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国酒”路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日期:2013-08-15 浏览:777 作者:李志起 来源:品牌中国网

  一年之前的那个流火之夏,茅台的向有关部门递交“国酒茅台”的一纸申请,让白酒界沸腾。此消息一出,众白酒纷纷表示很不淡定。山西汾酒、五粮液、河南杜康等多家白酒企业公开表示强烈反对,并群起而攻之。时隔一年,商标总局至今仍然没有给出回复,茅台的“国酒商标”仍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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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茅台有颗国酒心,这几乎是路人皆知的事情了。去年的那一次,也并不是茅台第一次递交申请,在这十年间,贵州茅台共10次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前9次申请均以失败告终。有意思的是,茅台像是一名斗士一样,屡败屡战。

  而在现实当中,申请的通过与否,似乎也没有影响茅台使用“国酒”的心情。茅台一直都在用“国酒”的概念宣传自己,在茅台酒的防伪标签、外包装、瓶盖上都印有“国酒茅台”的字样。有了这样的这种暗示,再加上茅台在市场上的地位,在消费者心中,这“国酒”也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但不为人知的是,“国酒茅台”的商标并没有得到国家商标局的核定注册,也不受《商标法》的保护。

  茅台的申请到底能不能通过,这似乎一直是消费者以及竞争对手都无比关心的事情。从开始的情况看来,这申请短时间内就通过了初审,看来也算是开了个好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第1320期公告,如果在三个月公告期内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国酒茅台”商标将正式具备法律意义。

  不过,后来的情况就没有那么美好了。如以往的申请一样,其他诸多白酒企业都表示出了极度的愤慨。毫无疑问,不管对于茅台也罢其他的品牌也罢,谁拥有了“国酒”这个商标,谁都要笑得合不拢嘴。但是,到底这“国酒”该不该成为商标注册,这自然是另外的一个很专业的话题了。

  据说,早在三年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此就有了一定的规定。其中明确指出,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的,可不予以审批。

  因此,“国酒茅台”正名路的坎坷就不在话下了。然而,茅台却一直在孜孜不倦地递交着自己的申请,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姿态。时隔一年,在舆论压力之下,茅台的国酒商标之梦或将不了了之。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茅台并没有因此失去什么,相反,却得到了更多的关注,这极度有可能都成为茅台的一个事件营销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没有什么事件能够让同行也如此配合地来一起唱这出大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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