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砚农:电商造节须实现从注意力经济到体验经济的转变

日期:2016-11-02 浏览:540 作者:郑砚农 来源:品牌联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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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于《工人日报》(2016年11月02日 06版)

  文章全文:

  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第八个“‘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即将到来,大小电商早已开始一轮又一轮的预热,消费者也在翘首以待。那么,今年的“双十一”又会创造什么样的销售业绩呢?这已成为国内外的零售业普遍关注的话题。

  电商购物节的设立无疑把网络经济、信息消费一次次推向高潮。即便今年的“双十一”会不会同比上一年度有大比例的超越还不好预判,但是可以断定的是,今年的销售业绩势必会刷新纪录。而基于移动端的下单量占比也会大幅度地提高。事实上,纵观电商行业全年的交易构成,几次人为的“造节”所形成的消费高峰可谓功不可没。国内两大电商节日——“6·18”和“双十一”,恰恰在消费淡季有效填补了全年消费的洼地。

  以“双十一”为例,从2009年开始,由淘宝发起的“双十一”购物狂欢节至今已连续举办了八年,这一电商、运营商、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大派对”每年都会将中国的电商交易额刷新记录。然而,问题的关键是,电商节既然是“节”,就不单单是购物买东西,更要聚人气。因此,电商造节能否长盛不衰,避免渐现的营销疲劳,商业模式的变革可谓势在必行,如何实现从注意力经济到体验经济的完美转变对每一家电商企业而言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伴随着广大消费者消费心理逐渐回归理性,当价格的优惠不足以抵消消费体验带来的满足时,人们还能不能紧随商家去狂欢;其次,商家能否不断让购物节去引领一种新的购物时尚乃至生活方式,而不仅仅是在价格优惠上下功夫;三是能否成功营造一个健康规范的市场环境,例如每年的网上购物高峰期也极易成为网上违法违规高峰期。

  因此,互联网的出现以及平台技术的发展,给人类带来的红利就是能够使信息传播实现高度对称,共享经济和分享经济随之应运而生,而电子商务便是其中的一种业态。因此,网购市场能否持续发展还要看商家会不会在经营中体现分享精神,能不能从卖方思维转变为买方思维。

  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不足20年,仍处在大发展阶段,我国的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市场空间还很大,但电子商务仅仅作为网上购物这一功能将会不断被新的模式所取代。

  对于电商从业人员来说,熟悉网络技术很重要,但懂得商道和建立商德就显得更加必要。回到电商造节来看,各大电商对业绩的统计已经不仅仅是交易额这一项,而是包括下单量、关注度(流量)、口碑等等。他们不再只是盯着眼前的交易额,而是更加重视潜在的消费群体,关注他们的消费心理和行为。

  长远来看,在电子商务领域,商家能否把握好两种经济形态的转换尤为关键。也就是说,网上销售更多是属于注意力经济范畴,很多网页广告都是眼球经济的体现;而一旦结合线下开展活动时,就应及时运用体验经济的思维,搭建理性的场景,给消费者以难以忘怀的购物体验。

  当然,电子商务要实现持续发展也离不开技术的创新和应用。目前,从技术上打通各种不同标准来源的数据,实现全域大数据的应用,对商家了解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行为以及创新商业模式都有很大的空间。规模大的品牌电商,还应该加大力气做好网络信息安全,从建立信息安全体系入手构建电商平台,使消费者和商家有一个安全可靠的环境,这也是保障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电商的发展也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广大电商及相关领域的从业者应发挥电商在技术、商业模式方面的创新引领作用,加快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大力开展农业电商,切实提升农资、农产品和农业后服务水平,充分开拓跨境电商在“一带一路”实施中的特有优势,在扩大对外贸易的同时,提升中国企业形象和品牌。

  (作者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理事长、品牌联盟专家委员会副主席 郑砚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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