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一案至今愈演愈烈。
势将丸美日本“马甲”揭下来的王海步步紧逼。各地起诉代理商、媒体连篇累牍,所有行动看起来是“有预谋有组织”。
丸美一方看起来也不是那么软弱,虽然最初显得有点惊慌失措,但是最近百度搜索出来的关于丸美的软性产品信息剧增,且有策划公司出来代为发言,也可见出企业也开始找到公关应对之策。
但遗憾的是,丸美在错误的时间作出了一些错误的应对。
就王海对其“伪造日本出身”的质疑,丸美回应说自己从没有在电视广告中说是日本产品,还表示“创意源于日本也可以说源于日本”。制造商广州佳禾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则以自己是“中日合资企业”、也是广州日本商工会中央区的会员为由回应出身质疑。
这些回应似乎给相关部门的鉴定提出了难题,有人甚至说这也暴露了市场监管上的空白:“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称自己是洋品牌?产品品牌国别的确定依据是什么?是创意来源地、企业出资性质还是品牌商标注册地?如何划定广告宣传创意与误导的边界?”
难道这真是市场监管的空白地带,监管部门只能是葫芦僧判葫芦案么?
先不急着鉴别丸美的身份,我们来给另外一个品牌鉴别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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