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资千万控股XX”中的广告困境

日期:2008-05-13 浏览:113 作者:谢付亮 来源:品牌中国网

    怎么做广告?这是一个看似简单至极的问题。
 
    哪个企业不会做广告?找个广告公司,选择一些媒体,想出一些广告内容,增加一点创意,不就是在做广告吗?
 
    不错,这样操作的确是在做广告,但是就如每个老板都有大脑,但不是每个老板都能把企业做强,也不是每个老板都能把企业做久。也就是说,同样是在做广告,同样是在花钱,但是能否产生效果、能够产生多大效果却各不相同。
 
    进一步来说,企业在广告宣传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都遇到了这样的困境,花费巨资广告费做宣传,结果收效不大,甚至拖垮了企业。就这好比用万两黄金做了一只弓,但箭却是用面粉做的。弓再贵,但箭不实,仍旧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面粉做的箭没有力度,如一盘散沙,很难射中目标,即使射中了也不会给别人留下任何印记,最多只能留下一餐不可口的馒头。
 
    我就看到这样一则广告,说的是某电脑公司花费巨资收购了当地的一家IT大卖场,原文的标题是这样表述的:
 
    ……XX撤资千万控股XX……
 
    我们都看出了其中的致命错误:既然是“撤资”,又何来控股?
 
    显然是“斥资”之误!
 
    一个企业的广告做到这种“境界”,不只是企业的疏忽还是企业的悲哀。
 
    这个背后暗藏的是企业对广告的误解。
 
    企业主可以花100万元去买广告发布费用,却很难花1万元买广告发布内容。
 
    对于广告内容只是随便让负责媒体发布的广告公司做一做脑力激荡,或者自己的相关部门草草了事,总之不肯支付额外的费用去做内容。
 
    就如同一个企业只愿意花5000元拍广告,却愿意花50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高调投放。
 
    这种不合理是显而易见的,为什么企业老板看不见?
 
    两个原因,一个是相关智业公司鱼目混杂,良莠不齐,企业老板分不清,辨不明,上过当,索性就一概不相信了;另一个原因是中国老板大多愿意花钱买看得到的东西,不愿意先为看不见的“创意”付费。我们可以打一个很极端、很恶俗的比方,不少老板愿意花10万元去KTV,也不愿意花10万元做创意。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决定支付费用之前,创意的水平是看不见的,而小姐的容貌和身体特征是看得见的。
 
    类似“撤资千万控股XX”的广告并不在少数,我在电梯的框架广告上看过一个美容院的广告,强调自己能够“流住你的魅力”,其“流住”显然是“留驻”之误,但是这个问题就大了。
 
    美容院是极其需要重视“细节”的,谁都不愿意切割双眼皮的时候多挨一刀,变成“三眼皮”或者是变成“大熊猫”。可是你的广告已经表明你美容院是粗心大意的,明摆着要让我的魅力“流”走。任凭你说得天花乱坠,细心的消费者只能选择放弃。
 
    除此之外,企业在做广告的时候不能只顾硬广告,还应该考虑软广告以及复广告。我说的复广告意指包含新闻和广告双重元素的广告。例如,中国乳业领导品牌蒙牛早期做广告时声称自己要向伊利学习,做内蒙古第二品牌。这种广告可谓是一箭多雕,既有初期的广告效果,又可以随之引发争议、产生新闻,再往后就会变为品牌典故,成为人们学习的典范和传诵的对象。这是广告行为中的高境界,值得企业学习。
 
    个性饰品领域的领导品牌酷咔咔,在投放招商广告的过程中,也采取了类似的做法。酷咔咔饰品先颁布“饰品秋收令”,系统展示自己给予加盟商的各种支持,同时又向加盟商赠送“加盟火眼”,帮助加盟商正确合理地选择加盟品牌,保障加盟商自己的利益。这种做法既展示了企业自己的优势,又给加盟商提供了选择品牌的思路和方法,而且能够引发争议,产生新闻,最终自然也会变为企业的品牌典故,一样是一箭多雕,值得企业借鉴。
 
    黄金做弓,面粉做箭。企业玩不起,也不能玩、不该玩,所以,远卓品牌机构认为,企业在做广告的时候要努力跳出这个困境,前期制作多花1元钱,免得后期投放浪费1000元甚至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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