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中国准备好了吗?

日期:2008-07-21 浏览:107 作者:王武钢 来源:品牌中国网

    日前,美国《财富》杂志公布了2008年度全球500强企业排行榜。查阅中国大陆上榜企业名单,除了平安集团和联想集团这两个非国有企业“挤”进500强,我们看到的最多字眼是“中国”,比如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一汽、中国中铁等等,几乎全是在国内市场占有绝对竞争优势的大型国有企业。其中中石化名列第16位,成为排名最靠前的中国企业;国家电网和中国石油分别名列第24位和25位,中国移动名列第148位……
  
    笔者在为我国企业入围全球500强高兴的同时,不仅陷入思考,上榜的这些大型国有企业,就按其目前在中国市场环境的地位来看,多数企业带有鲜明的垄断色彩和行业垄断性质,而要打破这些行业性的垄断,不仅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内在需求,也是中国履行加入WTO所承担的开放市场义务的国际化要求。
  
    荣登全球500强的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的市场销售额都非常大,这是《财富》杂志排名的依据。庞大的市场销售额当然与中国巨大的需求市场分不开,但是这些企业的强势到底是因为他们市场竞争力得到很大提高,还是因为其排斥竞争、独占市场资源,这些都说不清楚。不可否认,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大型企业人员素质在提高,管理水平在提升,效益也愈来愈好,但我们也可以看到,其资源垄断的情况依然存在。
  
    反垄断,中国准备好了吗?事实上,其他许多国家实施《反垄断法》已经有一百多年历史,仅法规指南就有近二十万字以上,而且在实施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教训。垄断通常分为市场垄断、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随着经济学对企业行为的深入解释,那些一度被肯定地认为是反竞争和损害效率的市场垄断行为,逐渐被人们看清其促进竞争和提高效率的一面。相比之下,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对普通百姓生活的影响更大、更长久。
  
    在我国,酝酿14年之久的《反垄断法》今年8月1日起终于要正式实施。电信、电力、石油等“垄断”行业一直是反垄断法关注的对象,但此次出台的《反垄断法》却有对这些行业进行 “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等字眼,但也补充说明“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似乎可以这样说,该法的出台对市场垄断行为有了更强的约束,尽管也专门用一章来对行政垄断进行规定,但对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则实行有限制约,给人一种对垄断行业进行豁免的感觉。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反垄断法》将要实施,只是给我们传递了一个透明竞争的信号和理念,它不可能解决目前中国社会的一切问题,考虑到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的垄断态势不会因为《反垄断法》的实施立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一个透明的和无歧视的竞争框架将使我国经济和消费者受益匪浅。相比较而言,我国的《反垄断法》只有八章五十七条,只是规定了反垄断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制度,而且还比较抽象,这就要求今后要制定大量的实施细则和反垄断指南,当然这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在这些方面可谓任重而道远。

  本作品由作者授权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来源:品牌联盟网,作者:王武钢

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品牌联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采集,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侵犯到您的权益需要同本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投诉电话:010-51581866转网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