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勇:市场营销“超限战”法则

日期:2006-11-10 浏览:713 作者:沈志勇 来源:沈志勇

    假如让狼和恐龙对决,狼能战胜恐龙吗?

 

这种情景可不是科幻电影里的场景,而是实实在在发生在每一个中国人身边的事情。

 

国际大企业是恐龙,国内大企业是老虎,国内中小企业是狼。老虎已经是林中之王,但比老虎更厉害的还有天外飞仙——恐龙,狼则是到处掠食的亡命之徒。

 

恐龙进入中国,主要对付的是老虎,老虎主要对付的则是恐龙,它们主要是单向作战。而狼呢,却要两头争锋,既要从老虎身边掠食,又要防止恐龙的踩踏,其狼狈可想而知。

 

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战斗,这是一场弱者与强者对决的搏杀。

 

拿老虎与恐龙相比,就能看出这种力量悬殊到何等惊人的地步:

 

中国最了不起的海尔的总资产只有美国通用(GE电气)的1/560(海尔总资产为8亿美元,同时期的通用资产为4000多亿美元);

 

中国最了不起的联想2002年消费电脑排名世界第三,营业额达到202亿元港币,是中国人的骄傲,但那只相当于合并前惠普总收入404亿美元的6%左右,是合并后惠普总收入874亿美元的3%左右; 

 

……

 

老虎尚且如此,何况是狼?

 

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杀,只有胜者的笑容,没有失败者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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