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 峰:品牌经营的二十二条军规

日期:2007-06-01 浏览:757 作者:穆峰 来源:穆峰


    1、做品牌不是做销量,仅片面追求销量,往往对品牌的其他要素:美誉度、忠诚度、品牌联想等的建设忽略不计,最终会导致品牌的崩溃。

    2、名牌不是品牌,它只是一个高知名度的品牌名,而品牌包括更多的内容,知名度仅是其中之一。

    3、商标不等于品牌。商标是品牌的标志和名称部分,它使消费者便于识别。但品牌的内涵远不止于此,它是一种综合的象征,需要赋予形象、个性及生命。

    4、广告打出来的是名牌,而品牌需要正确的规划和持续的传播推广,两者缺一不可。

    5、这是个产品力升级到品牌力的时代。如果品牌的领先是因为产品属性,那么它将来会被别的品牌赶超。但结果不是,那说明消费者戴手表不是为了“戴时间”而是在“戴品牌”。

    6、能够影响到文化的品牌更好卖,文化是带来增长的新型催化剂。

    7、品牌核心价值的定位不能轻易变,否则广告十分随意,诉求主题月月新,年年变,成了信天游。

    8、坚持统一的品牌形象是一些国际品牌走向成功的不二法门。

    9、个性不鲜明的品牌会湮没在同质化的品牌汪洋之中。

    10、品牌如果没有立场就没有意义。

    11、品牌过度延伸会损害原有的品牌资产,使品牌形象模糊不清。

    12、品牌延伸应尽量不与品牌原有的核心价值与个性相抵触为原则。

    13、只要能更好地满足普通大众的一定需求,经济实惠的“民”牌同样能成为强势品牌。所以不要认为品牌就必须高档。

    14、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周密而全面的市场调研是实施任何品牌行为的基础。

    15、当你的品牌承诺没有兑现,或消费者认为你的承诺没有达到他的要求时,他就会对品牌失去信任,也许从此再也不买你的产品了。因此承诺要谨慎,不是越多越好。

    16、有些企业过度追求形象包装,而忽视了产品品质建设。产品质量不过硬,经不起市场的考验,品牌也会跟着遭殃。

    17、强势品牌不是政府审定出来的。选票不在政府手中,而在消费者手中。

    18、品牌形象老化不是品牌自身发展的结果,可能是品牌的推广趋于疲乏:如果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告诉消费者你还存在的消息,他会很快将你扔到记忆的垃圾箱里。而且推广的手段要与时俱进,要能潜入目标顾客的心智,达到沟通化的效果。

    19、如果一个品牌的能量可以把市场这壶水烧到30~40度,那么几个企业加起来就可以把市场这壶水烧开了。

    20、消费者曾在一棵品牌树上摘到一颗甜果子,他就有信心相信另一颗果子也是甜的。品牌就是消费者对产品经验的积累,因此品牌资产的价值不可轻视。

    21、促销应在品牌的统一策略下进行:一是与品牌定位一致;二是符合目标消费者的需求;三要利用品牌积累的资产为活动助势,如使用品牌特定的形象载体。

    22、有一个恰当的比喻,小企业的发展犹如一次长途旅行,启程的是产品,抵达终点站的是一个完整的品牌,关键就在于你选择的路线和到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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