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如何“去家族化”

日期:2010-08-02 浏览:1692 作者:曾水良 来源:品牌中国网

  家族制在民营企业起步初期发挥过重大作用,没有家族制,就没有中国民营企业的今天。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家族化已成为阻碍企业发展的因素。家族化结构本身就存在着一种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根本对立的倾向,家族化结构拒绝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方式;企业家族化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之上,与现代企业管理所要求的专业化、知识化、能力化存在的根本冲突。

  家族化管理是阻碍中国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因素。“去家族化”是企业走出困境的必然选择。“去家族化”必须建立在企业内部形成了良好的管理规则和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必须从制度上保证职业经理人的行为不损害公司利益。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去家族化”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解决职业经理人的“信任度”问题是“去家族化”工作的第一步骤。

  “去家族化”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革命式”和“渐进式”两种方式,“革命式”必须在一年内完成所有家族成员离开企业的工作,“渐进式”必须在二至三年内让家族成员全部离开企业。

  至于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但是,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李华刚认为, “去家族化”都应该是一项必须选择的道路。那么,如何消除家族化呢?有以下这样几种具体办法:

  一,外送读书法

  对于年龄在30岁以下,文化基础较好、素质较高的担任中层以上干部的精英类家族成员,可以由公司出钱送他们去读大学。考虑到参加高考的难度,可以选择一些民办大学,比如北京的北京园明大学和北京京桥大学,这类学校无须考试入学,门槛低、国家承认文凭。他们大学毕业之后,或回到企业工作,或独立创业。这样,企业可以利用他们离开的这4年时间迅速推进管理正规化和程序化。一旦他们回来,过去的环境和土壤已经改变,他们只能够服从于新式规范化管理模式。而且,由于他们在大学学习了4年,接受了现代化管理教育,回公司之后会比离时更加容易理解企业的现代化管理。

  二,监事会治理法

  对于职务较高、年龄较大的家族成员,可以按《公司法》规定成立一个企业监事会,让他们进入这个部门。监事会代表董事会对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帐目进行监督检查,但不直接参与企业日常事务的决策。监事会的办公场所最好设在公司之外,不要放在公司里面。或者干脆不设专门的办公地点,大家平常在家里休息,每个月来公司一次了解情况,但绝对不允许插手日常管理工作。

  三,直接退出法

  对于素质较低、文化基础较差、担任较低职务的家族成员,可以让他们直接退出。可以把他们召集起来开个会,老板请大家吃饭,饭桌上讲明理由和原因,求得理解和支持。同时,给每个人支付一些遣散费,让他们回家另谋生路。他们从事的工作都层次不高,比如仓库管理员、检验员,比较容易找到替代者,不会引起公司太大的动荡。

  四,创业法

  对于前三类办法都不适用的家族成员,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李华刚认为,可以由老板出钱为其投资创业,选择一个项目,办一个小型企业,或独立运作,或作为公司的一个子公司。让他们分离出来为公司加工配套零件,作为公司的固定供应商,双方长期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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