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最近“有点烦”

日期:2013-04-10 浏览:1077 作者:李志起 来源:品牌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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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农夫山泉“有点烦”!在这段时间里麻烦不断:乌龙茶颜色摆“乌龙”、喝出黑色不明物、棕色漂浮物、“水源地垃圾围城”等消息,昨日其又被“业内人士”披露公司生产产品标准不严格。号称“大自然的搬运工”的农夫山泉接二连三地处于舆论的风头浪尖。

  最开始的时候,有网友在微博上指出,购买的三瓶生产日期不同的乌龙茶,结果三瓶茶摆放在一起,截然可见颜色有深浅不同。面对此种情况,网友纷纷表示有点坑爹。而这标准一事,就没有如此直观了。也难怪只能由“业内人士”来曝光了。

  该不具名的“业内人士”认为,农夫山泉瓶装水的生产标准还不如自来水。而媒体的调查发现,农夫山泉现执行的产品标准为“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是浙江的标准。而沿用该标准的产品,甚至在广东生产和销售。

  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广东省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广东的地方标准进行生产。此外,相比旧的浙江标准以及广东省标准,该标准放宽了对部分有害物质的含量要求,并允许霉菌和酵母菌存在,而其中的有害菌种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对于广东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按照浙江的标准,企业方面对媒体表示,是因为得到了当地的相关部门允许的。广东省卫生厅2013年1月10日下发给河源市卫生局回复函粤卫函(2013)21号,该函指出:“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出具了浙江省卫生厅《可执行DB33/383-2005产品标准生产“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的企业名单》的备案,我省无需备案”。按照《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相关规定,农夫山泉广东分厂使用浙江省地方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在广东生产的水可以沿用着要比广东的标准门槛更低一点浙江的标准。这就是一种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诚然,这不仅仅是农夫山泉自己“钻空子”的问题,广东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能也要去反省,当地的矿泉水去执行外地的标准,这是政府不该纵容的现象。

  而关于标准之事,这其中实则太多乱象。国家标准比地方标准宽松、生产企业就低不就高、企业绑架行业标准,国际标准更是什么九霄云外之事了……诚然,那些“国情奶”、“国情水”很明显存在着生产者与消费者错位的乱象。所以在食品标准方面,国家应该进行统一,但不得被某个企业绑架,才能尽量避免发生此类现象。

  对于此事,许多网友表示,“有点甜,难道是霉菌的味道?”“农夫山泉不制造水,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现在污染这么厉害,从大自然搬运包装一下的水能喝吗?一瓶水好几块,闹了半天还不如直接喝自来水呢?”当然,也有另外的声音认为,这所谓的“业内人士”是不是农夫山泉竞争对手之类。我们不敢否认有这样的情况存在,但是,同时更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没有这样的竞争,即使是恶性的竞争,作为消费者们,又如何得知这其中种种的乱象?舆论又如何去为自己的健康监督?当然,如果是“莫须有”的事情,所谓人在江湖上漂,哪有不挨刀,作为一个行走在江湖上的企业,挨刀的时候,正是考验他们的时候,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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