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裸体官员”在媒体的灯照下,已经赢得了国家的重视,并且在各级政府,都出台了相应的监督与预防措施。而作为国家发展力量的另一根支柱,企业家们的裸体现象,却还处在黑暗之中。但其危害性可以说比“裸体官员”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裸体企业家”可以披着合法的权益进行资产大叛逃,毕竟资金还是其名义上的“合法所得”。看一看,远华集团的赖昌星不就是一个实例。但是“裸体官员”却不一样,国家还可以通过联合国反腐条例进行追讨。
现今,“裸体企业家”现象可以说是比比皆是。我们不要深入地挖掘,只要从网上搜索一些相关信息,就业可以窥察到一些企业主拥有外籍身份、或家人拥有外籍身份、以及在国外拥有公司等等现象,并且此现象,可以说在企业界多如牛毛。而这里面会不会产生“猫腻”呢,就不辨可知了?要不企业主们为什么都热衷于做“洋人”,搞“洋务”。
众所周知,当一种现象成为一种共性的时候,并且这种现象还是坏现象时,这就不得令人担忧,因为他们手上毕竟掌握了社会的大部分财富,虽然这些财富名义上是这些企业主们的,但是其合法性还有待考证。况且,就算其拥有合法性,毕竟其财富也是借助中国市场、或牺牲中国环境创造的财富,其就有义务也就应该回报于祖国,返惠于人民。而不是中国赚钱,国外潇洒!
为此,今天笔者就来晒晒“裸体企业家”的特征,让更多的国人了解、参与、监督“裸体企业家”的事情中来。
一是自身是“洋人”
企业主拥有外籍身份:也就是在企业顺风顺水时,他可以享受企业所带来的价值,当企业出现问题时,他肯定份演不了“同舟共济”的掌舵手,多半是选择逃之夭夭。
二是家人成“洋鬼”
老婆、子女拥有外籍身份:这种现象可以说在企业界很多,因为企业主们都聪明:懂得一个原则,“牺牲我一人,幸福全家人”,万一有什么事,全家都可以享福。这种思想境界就与我党倡导的“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家”原则,可以说是大相径庭。
三是国外有“洋壳”
在国外办有公司:这种现象相信在企业界已经很多了,企业主在所管辖的公司外,运用职权在国外成立一个相关联公司。这样,在为企业图方便时,也就可以为自己图方便,有时搭个顺风车,将资产进行合法的转移。
四是办理假“洋务”:
企业主在国外进行投资股票、期货、固定资产等等,从而让资产有效地进行输送出去,最终将这些资产,转变为企业主名下或者亲属名下的合法所得。
洪仕斌,江西省余江县人,中国家电营销委员会副理事长,产经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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