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该当何“罪”?

日期:2010-05-28 浏览:144 作者:路胜贞 来源:品牌中国网

  离25日6时20分,19岁的富士康员工李海跳楼不足30个小时。26日晚11时,23岁甘肃省籍青年员工贺某又不幸身亡,而27日早晨又传出有人割腕自杀的消息。

  当有记者问我,富士康会不会出现第14、15跳时……,我一时语塞。

  富士康该当何“罪”?

  三鹿奶粉事件,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案犯分别获刑。而富士康,谁来但罪?

  如果不是记错,这不仅仅是12起或者13起跳楼事件,而按照媒体消息,应该是15起,甚至18起,我们目前已经无法确切统计。但是死亡名单随时都可能出乎意料的被刷新,而我们竟然不知道谁该承担罪责。

  郭台铭吗?

  在行政上,如果一个地方出现恶性事故,多有行政长官负责制,行政长官要被罪罚,而企业呢?

  郭台铭还能清白么?富士康无罪么?

  如果一个国有煤矿发生冒顶或者瓦斯爆炸,这个企业的矿长甚至技术人员一定会被起诉,甚至判刑,原因是玩忽职守。

  富士康呢,难道不存在管理缺失,甚至渎职嫌疑?

  产业杀人将诋毁中国制造的竞争力

  “自杀是自杀者心理脆弱”,很多人还在为富士康找出1万条理由,甚至有人把否定我论断的信函Email到我的信箱里,这种时候,意识还依然这么的错乱,我忽然觉得,多么的可悲。

  在此时,纵然对富士康对现代中国制造做出的贡献有一千条理由的支持,但面对10几条生命的消失,都应当有足够的自省,这是对10几条生命负责,也是对整个产业的发展负责,他所展现的理论死结是生命和企业对社会产生的贡献哪个更重要,如果认为人的生命价值低于企业对社会的贡献价值,那会混淆我们的整个价值体系,机器就会被更多的企业披上合法杀人的外衣,中国的劳动者保护的一切条款,都将受到严重挑战。

  前几年美国电影《拯救大兵瑞恩》曾经感动过无数中国人,电影所体现的那种可以以国家的力量,无法计算的财富去拯救一个大兵的人道精神使中国人曾经发自肺腑的翘起指头。

  而中国文化从来都讲究以人为本,如果以富士康对中国产业做出的贡献而泯灭了员工生命的价值,中国的人文精神,真的值得怀疑,如果没有了这种精神,中国制造仅仅是一个机器而已,抗衡西方经济发展文化的根基会动摇。

  如何阻止富士康悲剧继续?

  说到这里时,没有几个人不胆战心惊,没有人知道,富士康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但是,我认为,除了政府的介入外,工会、团组织、妇联都应该全面介入,至少,在这个时候要承担起对富士康这样的机器产业劳动监督的责任的时候了。

  而且,法律工作者也应该参与进来,从法律角度富士康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执行进行重新检读,至少,我们可以发现富士康的管理漏洞,是监督不严,还是法律本身的解读被异化了,如果是被人为异化,富士康有无责任,责任是谁?

  今天河南、陕西的几所大学均组成了富士康跳楼事件专题研讨活动,陕西科技大学的学生们甚至归结到了工业发展与人性发展的角度,而许昌技术经济学校的学生们则开始研究起资本论。我今天无需再从这几个角度去探讨,因为前几天在富士康原罪与富士康沦为死亡工厂中已经表达了足够的意见。

  想重复说明的是,在这个需要深刻反思的时候,不仅是富士康,整个产业发展观念整个用工模式都到处在一个关口,10几条生命的代价如果还不足以唤起的社会的反思,还在以种种理由为这种以丧失个人发展和人性自由为代价的模式辩护,那将是莫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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