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与七粮液,谁更怕谁?

日期:2011-02-11 浏览:732 作者:娄向鹏 来源:品牌中国网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将白酒“七粮液”生产企业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五粮液公司称,寅午宝公司大量生产、销售多款以“七粮液”为酒名的白酒,这是典型的“傍名牌”行为,意在让人联想到“五粮液”,助推销售,误导消费者,侵害了“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据此,请求判令寅午宝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及销售涉案酒类产品,无条件收回市场流通的涉案产品,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五粮液与七粮液,到底谁怕谁?七粮液真的会因为名字中多了两种粮食而给五粮液造成名誉和销售损害吗?

  从现象上看,五粮液告七粮液,应该是五粮液怕七粮液。这个“怕”不是恐惧,而是担心的意思。担心七粮液后来居上,修成正果,反客为主。

  透过现象,这种“怕”凸显了五粮液的心虚。这种心虚透视出五粮液的两个问题,一是五粮液品牌根基没有大家想象的那样深厚。如果随便问问消费者,五粮液品牌什么了代表。除了节节攀升、让人咋舌的价格之外,恐怕问不出什么东西了;二是五粮液的所有者并不懂得营销规律。在知名度巨高(不知五粮液近乎弱智)、市场份额远远领先的五粮液面前,什么七粮液、九粮液、二十一粮液,其实统统是五粮液绿叶。五粮液的追随者越多,

  五粮液越是淡定,就越是帮助五粮液持续成功!

  难道真有哪个不长眼的人敢拿七粮液、九粮液、二十一粮液当五粮液送礼?如果非要说七粮液沾了五粮液的光儿的话,七粮液的消费人群与五粮液根本不是一回事,五粮液大可把心胸放宽一点,不必庸人自扰。

  有专业人士称,五粮液在法律上打赢这场官司应该不难,但是我关注的是,打赢这场官司,五粮液在品牌上、在市场上丝毫不会被加分,到是相反,这种行为有点为人不齿,道理很简单,有无数例证说明五粮液应该大度和淡定,正如海尔海信同城共进、友好相处,奥拓的“奥迪是我哥”使奥迪更骄傲,好利来从来不告好丽友,宋祖英用不着到处说“宋祖德不是他哥”……

  有网友说五粮液太霸道,也有人说五粮液很幽默。确实有些道理,有本事把所有的数字都注册了,或者再给力点,改名叫杂粮液、万粮液。我想五粮液应该不会那样做的,五粮液毕竟是五粮液,中国产销第一白酒,不是随随便便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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