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以后,品牌代言人都改叫“产品经理”了

日期:2015-09-24 浏览:686 作者:李光斗 来源:品牌中国网

  中国是世界上法律最严苛的国度,但也是世界上最讲变通的国度:钻空子、改规则已成为中国人的生存智慧。

  金秋促销旺季来临,一大波广告来袭。然而世道变了,今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颁布实施,这部被称为“严到没朋友的”新商法瞬间刷爆了朋友圈。新《广告法》对虚假广告、极限用语、童星代言、明星试用等广告内容做了史上最严格的限制。“星二代”吸金受阻,当红明星产品代言困难重重,企业产品广告遭遇“史上危机”;段子手四面出击、文案师绞尽脑汁、广告狗加班加点,一时之间,广告成为高风险行业。广告有风险,代言需谨慎。史上最严新《广告法》不仅可能断了许多明星的财路,也可能陷许多代言明星于是非之地。“代言代成广告”将与“炒股炒成股东,炒房炒成房东,约炮约成老公”并列成为新时代四大囧。

  在新《广告法》尚未出台之前,明星代言产品司空见惯:凡是有产品陈列的地方,必定会有无数明星的亮相,明星代言成为产品面向市场、加快产品销售的必杀技。无论是日常的家居用品、还是关乎健康的医药产品,背后总少不了明星代言的影子。

  医药企业“有口难再言”

  根据最新的数据显示,在我国销量庞大的药品和保健品中,经常会选用中老年明星进行代言,其中侯耀华、张国立、倪萍、斯琴高娃、唐国强等人更是药企心目中的人选。

  如今新《广告法》横空出世,明星代言处处需要谨言慎行,医药行业领域更甚。在此之前,张国立代言的“六味地黄丸”的经典广告语“治肾亏不含糖”已经是家喻户晓,但是如今应广大网友的要求,必须要张国立本人亲自验证此保健品的疗效,才能公开为产品代言,怎么证明?想来张先生都是一脸便秘。

  若仅仅是要求明星亲身体验或许还可以浑水摸鱼,但是更为严重的是新《广告法》中明文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代言”。如果按照如此严格的法律执行,我们以后恐怕很难在荧屏上看到:“韩红代言的华素片;范伟叫好的感叹号;曾志伟推荐过的肠炎宁”。

  仔细研读新《广告法》,明星一边刷屏一边担忧,企业一边生产一边犯愁。法令的颁布和实施让很多明星失去产品代言的机会,实实在在地挡了明星赚钱的财路。与此同时,企业也失去了产品推广的“站台人”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距离新《广告法》出台不到一个月,网络上应对新《广告法》的点子层出不穷。在网友智囊团的帮助下,很多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品牌找到了新的出路。雀氏纸尿裤的广告语正是更名为:“天才刚开始学走路,就穿雀氏纸尿裤”;立白洗衣粉摇身一变,改为:“立白洗衣粉的销量很多,至今还没统计出来比第二名多多少”等神作。

  中国式智慧:讲变通、钻空子、改规则

  “圈外人看热闹,圈里人看门道”。网友的恶搞只是对新《广告法》的“极限用语”处进行修改,对于新《广告法》中对医药产品禁止代言的相关规定只能起到治标不治本的作用,那么究竟医药企业该如何规避新《广告法》请明星做代言,在夹缝中求生存呢?

  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之”,中国式智慧常常能闪现惊人的光辉。

  作为中国家电企业的代表,长虹日前在微博上宣称:“邓超加入长虹是真的。但是不是总经理……我们周一见!”微博发布后,广大网友翘首以待。果不其然,不日后,长虹集团官方微博证实:邓超已经正式加盟长虹,出任长虹CHiQ产品经理一职,参与CHiQ产品的设计与研发。

  此举无疑是新《广告法》下明星代言的新变通之道:以后广告代言人都改叫产品经理了。由明星邓超出任长虹的产品经理,一方面企业可以借助邓超的明星形象进行企业宣传,吸引大众视线,邓超在此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与单纯的产品代言人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另一方面,充当产品经理,对于明星本人来说还可以规避相应的责任。如此一举两得的好事,完全可以规避新《广告法》的风险,自由畅快地行走在明星对产品宣传的聚光灯下。

  看到邓超与长虹企业的新玩法,中国的医药企业完全可以进行借鉴。脱掉明星代言的外衣,换上产品经理的新装,继续玩转新《广告法》下的“明星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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