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微商启航

日期:2016-08-30 浏览:584 作者:郭涛 来源:品牌联盟网

  微商”这个词一经诞生,就充满了争议,有人说微商是骗人的,有人说微商挺好的;有人说微商就是传销,有人说微商不是传销;有人说微商产品不靠谱,有人说微商产品质量非常棒;有人说干微商赔钱不赚钱,有人说干一个月的微商赚钱顶上班一整年。微商引发的问题已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微商带来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开始影响到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微商”一词的百度搜索指数,已远远超过传统电商的百度搜索指数,成为“新媒体电商行业”的代名词。“微商”发展之迅猛,已逐渐在社会上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笔者给微商的定义:通过微信等社交新媒体从事商业的行为称作微商,微商既代表一个社会职业,微商也代表一种商业行为。微商就像一种交通工具,比喻成汽车吧,它可以载人,可以救人;它也可以撞人,也可以伤人。一旦传销的人通过微信等社交新媒体做传销,微商就成了传销,就会伤人害人;而如果是一个没文化没学历人,通过微信等社交新媒体,加入一个品牌微商团队,艰苦努力、奋勇拼搏,就能够自力更生养活自己、养活家庭,甚至积累大额财富,实现屌丝逆袭。以我认识的一位小白领--石家庄刘伟先生为例(现任河北宸雅商贸公司“久先生”创始人),三年前月薪不过几千元,但是勤奋好学、懂互联网营销,先后加入两三个微商团队,开始也是不摸门,跌跌撞撞赔时间赔金钱,但是他为人真诚,勤奋努力,不断学习,快速进步,产品越卖越多,创建了品牌“久先生”后,团队规模越来越大,十几人、几十人、几百人,加入刘伟团队的核心骨干有五六位不到半年就买了奔驰、宝马,财富积累快速。所以如果说微商繁荣了市场经济,给了屌丝/小白领逆袭的机遇也真是的确如此。我认识的另外一个朋友马女士,开始也是加入一个微商团队,产品销售也很好,团队规模也几何级扩大,但是自己野心膨胀,利益熏心驱使加入一个传销组织,利用“微商”的名义做传销,结果众叛亲离,被公安抓走成为阶下囚。

  时代在进步,国家的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从2016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这是为了阻止“传销”这头大灰狼混入“微商”羊群,保护微商行业的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法律法规,也是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呼吁了两年、参加了多次国家决策层研讨会之后的第一个成果。据了解,网络传销违法活动近年来日益突出,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这是个对于微商行业发展十分利好的消息,也是微商发展道路上具备着里程碑式意义的时刻,这是条值得每一位微商人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深入探讨并寻找到属于自己的规范和科学发展的道路。

  《通知》法规释放了重大利好消息,监管部门划清了微商从业的底线、明确了政府管理的边界、指明了行业发展的方向。这是对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环境的优化,是为真正想凭借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广大创业群体的保护,是为微商这个新兴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行业专家认为,本次的法规始终围绕着当前互联网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与要求,特别是此前关于微商三级分销的模糊认知问题,终于有了一个底线问题,就是任何微商从业者必须认清当前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参与到网络传销中去,否则绝不姑息。不能以三级分销一刀切打擦边球、不能以社会维稳为要挟组织或挂羊头卖狗肉发展传销。

  至此,国家关于微商涉传的问题处理有了一个明确的管理细化法规,这意味着接下来一段时间,全国各级主管部门,有了一把“尚方宝剑”,更加自信处理敏感的微商涉传问题。本次《通知》的出台,凝聚了国内关心微商健康发展的学者、专家、政府领导以及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的一片赤诚之心。

  微商创业梦想已经点燃,2016新微商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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