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商如何跨业博弈?

日期:2011-03-22 浏览:99 作者:赛立信 来源:品牌中国网

  运营商之间进行的博弈为同业博弈,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博弈为跨业博弈。运营商的同业博弈与跨业博弈有什么不同?其中的策略又将如何?

  运营商之间的同业博弈较为简单,就是两个实力均衡的竞争对手进行博弈。通信行业部分市场已经开始出现零和博弈状况,即运营商之间必有赢和输。运营商如何在这样激烈的市场进行博弈呢?

  1、模仿竞争对手

  模仿竞争对手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做法。由于与竞争对手之间存在的差异不大,竞争对手可行有效的动作和策略都适用自身,不过会导致同质化的竞争,竞争对手之间在战略上、策略、产品、促销等方面并不存在实际性的差异。若在非零和博弈的市场,可能达到共赢的状态,而在零和博弈的市场,可能出现一边倒现象。

  2、差异化策略

  差异化策略,包含创新,就是指运营商采用不同于竞争对手的创新性的策略。该策略有两个特点:特点一,个性化,结合自身优势制定差异化策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不一样的策略制胜于对手;特点二,创新性,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制定创新的策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策略击败对手。

  那么以上策略适合运营商的跨业博弈吗?可行,但跨业博弈首先得确定竞争对手是谁,并不是互联网企业都是竞争对手。运营商要知道竞争对手是谁,则需要有清晰的定位。只有定好位,才知道哪些是抢夺该位置的竞争对手。

  运营商跨业竞争,面对的是完全不一样的竞争对手,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存在质的不同,企业的运作模式不同,企业的文化不同,企业的组织结构不同等等。运营商如何与自身完全不一样的企业竞争呢?运营商似乎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变成与竞争对手一样,要么固守自身。首先运营商能否变成与竞争对手一样呢?由于业务侧重点不同,若当运营商变成了与竞争对手一样,它就不是运营商了。其次运营商能固守不变击败对手吗?这也是不可能的,互联网行业变化之快,固守只有失败。运营商最终以怎样的形式与竞争对手竞争呢?还是互联网企业根本不是运营商的竞争对手,竞争只存在运营商之间?

  运营商所谓的跨业竞争,并不是指运营商完全的进入另一个行业,而是运营商借助其他行业的业务加强自身在通信行业的竞争力并进一步影响其他行业。因此运营商在跨业博弈中应采取略有不同的竞争策略。

  1、模仿而非围绕竞争对手转

  同样的是模仿,通过模仿竞争对手快速进入互联网行业,但非盲目的模仿,并不围绕竞争对手的一举一动都采取相应的措施。而是结合运营商自身业务,选择性模仿,将其他业务与自身业务进行有机的融合。运营商的模仿,首先是增强自身业务优势,其次才是击败竞争对手。

  2、差异化重在模式的差异

  差异化不仅体现在行业内微少差异,更体现在不同行业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不单单呈现在业务表面,而更多体现在深层的模式中。该类差异特点是绝对的创新,这表明运营商既不能采取现有运营模式,也不能模仿他人的模式,而是结合两个行业的创新性的模式。在新的模式下,运营商与互联网行业并不存在必然的竞争,两者之间既是合作者,同时也是竞争者。新的运作模式意义在于新模式可以保证运营商和互联网行业继续各司其职,让其在互补的方式下竞争。

  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竞争并不是必然的,有存在互补的地方,两个行业企业在各司其职的同时涉足对方行业难免会存在竞争,而这种竞争应该立足于两个行业间互补的特性。运营商应着力于如何结合两个行业的特点创造出新的运作模式,而非盲目的简单的插足现有互联网行业,直接与互联网企业竞争。(赛立信竞争情报事业部 谢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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