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政党应该重视保护自己的品牌权益

日期:2009-04-09 浏览:145 作者:李志起 来源:品牌中国网

    这两天,有一条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

    继去年“台湾共产党”正式成立之后,“中华民国共产党”也在上周正式成立,成为台湾第147个政党,该党总书记正是陈水扁的堂弟陈天福。

    据台媒报道,陈天福接受访问时表示,“中华民国共产党”已经在上周获台湾“内政部”许可成立政党,成为台湾第147个政党,而且,该党的党旗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看来,注册各种各样的“共产党”已经成为台湾的流行时尚了,但由此而引发了我的一个思考:一个现代政党、政治组织乃至一个现代国家,应该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品牌权益呢?从营销学观点来看,虽然“共产党”是一个通用的品类品牌,在国外,其实谁都可以注册“韩国共产党”、“印尼共产党”之类的名称,但是,台湾的“中华民国共产党”它用的党旗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这可是有侵权嫌疑了,而且容易让人有“山寨版”之惑。

    没错,依据中国的《广告法》,我们的政党和国家政权组织是不用担心被侵权的,这样的名称在中国肯定是不能随便取、随便叫的,哪怕是相象、相似也不行,工商部门和商标局肯定会叫停的。但是,在今天这个全球化的时代,我们政党、政权、政治组织的名称、LOGO和专用语,在全球范围内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我们应不应该去国外,也把这些东西都注册下来?免得将来可能有外国的服装企业、体育用品甚或是某一个内衣厂家,有意无意地就使用了我们的专有权益(虽然在美国等国家,国旗图案也经常出现在内裤、胸罩上的,但是毕竟国情不同,我们可不希望将之解读成“辱华”事件)。

    其实,类似这样的组织其实已经有保护自己的先范和典型。应该说,奥运会就是非常擅长保护自己权益的,比如去年的北京奥运会,不仅专用的标志是注册过的、福娃商标是注册过的,连“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这句口号(诉求)也是专门注册过的。奥运会其实就是一个泛政治、类政治化的组织,它的自我保护经验应该对我们这些组织是有启发的。

    从去年到今年,我们看得见的的一个变化,就是“政治营销学”在中国越来越被重视了。政治是需要营销的,不仅对国内,更重要的是对国外形形色色的力量展开营销,让他们听懂中国是什么,了解中国人的需求和特点,我们的传播也应该越来越双向、越来越互动、越来越深刻。比如说,我们的诸多政治理念如“和谐”这样的思想,是非常有必要让国外听懂、并且也是能够接受的。在中国崛起不可改变的大趋势下,营销可以帮助我们获得更多的理解、尊重和朋友。

    因此,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提议,中国的政党、政治组织应该在国外注册自己的名称、标志、诉求、专用语,其实并不是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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