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离在“灰色收入”边缘的危机思考

日期:2016-05-09 浏览:734 作者:高健 来源:品牌联盟网

  在2016品牌女性高峰论坛的欢迎晚宴上,我公司高层决定为龙泉驾校高扬女士庆祝生日,并且邀请龚琳娜为她演唱生日歌的举动,令高扬女士感动不已。4月28日龙泉驾校副校长专程到公司致谢,但一个细节让王总非常警惕——50000元的感谢费。王总在第一时间已经致电对方表示感谢,但一定要退款。王总的做法非常值得所有员工的反思。

  在当今社会中,存在于各行业的灰色收入现象都是个不争的事实。据悉,“灰色收入”曾在2010年被写进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但最终,国务院在《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中明确删除了“规范灰色收入”的表述,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修改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国务院之所以将其删除并作出修改,主要是因为目前还难以对灰色收入作出准确的界定。

  “灰色收入”是介于“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之间的一种隐性经济收入,基本上是通过“制度外”实现的,它既不同于贪污、走私等非法收入,又不同于合法的按劳分配等收入。所以监管非常困难,一直以来也只是以道德标准及个人价值观来衡量而已。

  在企业中的某些特定职位与权限,如同繁衍“灰色收入”的温床,例如:教师、教练、竞标、施工、广告销售等。“灰色收入”现象过多的企业就像漏洞百出的船,如果不及时补救,可能让整条大船沉没。那么,对于这类边缘收入,企业应该如何规避呢?

  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健全制度,只有形成健全的体制才是防堵漏洞的前提,才更可能有效拦截灰色收入;同时,也为了避免进一步的诱发收受贿赂等更严重的违法事件发生;

  第二,企业作为承担全社会运作的团体组织,应该尽可能的加强自己的监管职责,对自己的员工价值观有循序渐进的优化与提升,建立社会道德“防火墙”,未雨绸缪起到预防作用;

  第三,对于员工的奖励制度也要做出明确的规定,既对员工的优秀表现予以及时的肯定与物质体现,也可以成为提升员工自信心的通路。

  对于可能存在的受贿岗位人员自身,首先,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及社会道德底线是非常有必要的;其次,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对于这种非合理的收入来源,敢于及时的制止并传播“无功不受禄”的正确理念;最后,对于行贿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善意的提示,体现实力的渠道应该是以积极、良性的竞争环境为基础。

  我们可以用在西方流传的一首民谣对此作形象的说明。这首民谣说:

  丢失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

  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

  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士;

  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

  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帝国。

  马蹄铁上一个钉子是否会丢失,本是初始条件的十分微小的变化,但其“长期”效应却是一个帝国存与亡的根本差别。(作者系品牌联盟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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