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别人的鞋还是走自己的路?——儿童卡通品牌营销的3大纪律

日期:2008-06-04 浏览:660 作者:李志起 来源:品牌中国网


 
    CBCT认为,在选择卡通形象包装及代言上,需要注意:
 
    1、  卡通形象不是知名度高就适用,一定要与产品本身及品牌理念有较高的关联度;
 
    2、  卡通形象代言不只是一个标志物,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包装形象的层面上。它应该完全融入以品牌为核心的营销体系,具体体现在凸显独特的产品个性、匹配的价格组合和相对应的渠道体系,力争做到在多个层面形成消费者对产品品牌的好感和忠诚度,从而保证传播效果和经济效益的化、最优化;
 
    3、  卡通形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环境和消费群体的需求不断变化,企业在特定发展阶段运用的卡通形象,应该与时俱进、推陈出新。
 
    品牌授权在快营销时代可以立竿见影,这些卡通形象在儿童心目中具有强烈的虚拟明星效应,可以在短时间内提升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但从企业长远的经营来看,CBCT认为,品牌是一个系统工程,并不代表有了一个很好的卡通形象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从建立(全球品牌网)品牌核心价值入手,涵盖确立品牌定位、挖掘品牌个性、开发品牌符号、建立品牌双向利益(情感利益和功能利益)、确定典型顾客群、传播品牌故事和文化等等。旺旺集团的“旺仔”、达能饼干的“达能王子”、大白兔奶糖的“大白兔”、金丝猴奶糖的“金丝猴”等国内知名的成功就是最好的证明。那些为了卡通而卡通,或者以为拿到授权就一本万利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也不能从根本上帮到企业。
 
    目前,儿童食品的品牌化营销目前在国内仍然属于初级阶段,各厂商对品牌营销缺乏系统化认识,仍处于简单的建立卡通形象阶段。面对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是选择“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品牌授权?还是“穿自己的鞋走自己的路”——建立自身品牌?企业应当根据自身资源状况做出慎重抉择。

    北京CBCT品牌营销机构 李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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