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人的新出路:创业型打工!

日期:2009-07-30 浏览:374 作者:盛斌子 来源:品牌中国网

 
    三、创业型打工须何种条件?
 
    有了“创业型打工”的环境,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选择“创业型打工呢”,回答是否定的。抛开那些有条件自主创业的营销人来说,至少,选择创业型打工,尚须具备如下条件:
 
    1、自身能力。俗语讲,打铁要自身硬。老板或投资方选择你,归根到底还是看重你的个人能力与你所掌握的资源。否则老板只会单纯的选择一个打工仔而己。又何必与你进行利润分红或稀释自己的股份与你合作呢。因此,要选择创业型打工,你必须是成为某个项目的专家。最好还要有方便某个项目操作的资源,如渠道资源或社会关系等方面的资源等。
 
    2、自身原有的职位。原来是一个企业或大企业的营销总监或总经理,被其他企业选择“创业型打工”的可能性远大于其他普通职位。因为,作为一个大企业的营销操盘手,必然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同时,管理平台较高,能够动用的渠道等资源往往较为丰富。反之小企业的经理人或一般企业的普通职业人,不仅不为人所知,而且所拥有的资源也远不如大企业。你如果是姜太公钓鱼,上钩者必然多也。如果是普通的隐士,老死一生也许没人理睬。
 
    3、愿意接受你的老板或投资方。现在的老板们尽管思维意识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也不是所有的老板都接受了这种观念。俗语说知易行难。很多事情,真要老板或投资方去做,往往举棋不定。
 
    4、与投资方的默契。即使双方有意愿,项目也按预定的计划操作,但运营阶段如果短期内见不到效益,双方往往有一方就会产生动摇,而动摇的一方往往是老板。因为老板毕竟是项目的投资人,在资金上承担主要的风险。这时,如果老板与操盘手缺乏沟通,对项目失去信心,双方之间的合作离终止也就不远了。多数树倒猢狲散的例子都经历了老板与操盘手之间相见恨晚到相处太难到分崩离析的过程。
 
    5、选择中小企业。一般而言,行业里面大企业的老板一般不会从外面选择操盘手马上给分红或股份。最起码要考察几年。大企业的老板往往靠制度运作,对个人能力的依赖性并不强。因此,是否给经理人期权或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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