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品牌建设的“国家任务”

日期:2011-03-24 浏览:270 作者:杨曦沦 来源:品牌中国网

  从事品牌战略咨询工作,就喜欢琢磨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出台了,详读全文,“品牌”二字时时闪现。

  “纲要”的定位很清楚,就是“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提出这个“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主要有几个依据:

  1、 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

  2、 从国际看,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

  3、 从国内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均国民收入稳步增加,经济结构转型加快,市场需求潜力巨大,资金供给充裕,科技和教育整体水平提升……

  4、 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物价上涨压力加大……

  通过上述分析,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时代的要求,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转变,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今后五年,要确保科学发展取得新的显著进步,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

  “纲要”强调:各级政府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打破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与国家战略意图相一致。

  那么,在国家这样一个“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下,品牌建设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呢?对各地区、各企业制定品牌战略,实施品牌行动具有什么指导意义呢?答案如下:

  1、 产业品牌化将成为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诉求。在“优化产业布局”一节,就有这样的表述:以产业链条为纽带,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发展一批专业特色鲜明、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的现代产业集群。

  2、 品牌将成为企业兼并重组的一个重要目的。在“引导企业兼并重组”部分是这样表述的: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加快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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