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貂婵有约”洞开网络推广的“世外桃源”

日期:2008-05-26 浏览:187 作者:洪仕斌 来源:品牌中国网

    企业如何寻找到顾客?
 
    大多数人立马想到的就是广告宣传,作为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广告对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也受到众多企业商家的追捧。
 
    曾记得小学的时候为等候一部期待已久的电视剧《海灯法师》,强忍着睡意和蚊虫的骚扰,接受了片前近百个广告的轰炸,“通威”、“希望”、“长虹”、“千杯少”等名字就在那时让年少的我认识,这也让我从那时起就感受到了电视广告的“威力和魅力”。
 
    虽然经过国家广电总局的强制要求,电视广告时段长度不能超过5分钟,然而还是有许多频道的长时间或者增加广告的频次来给人以煎熬,那么广告的受众率和达到率究竟是多少呢?观众所能做的就是在广告时段内换频道、倒开水、聊天、上洗手间……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告行业也不断扩容和壮大:报纸、杂志、路牌、灯箱、车体、电影等等,成为一个庞大的体系。如今,不管我们行到哪里,抬头看见的就是广告,耳朵里面听到的还是广告,我们已经处于了广告大战的包围之中。
 
    但是,广告业的繁荣并不能代表企业就能从广告的投入中获得相应的回报。收视率、发行率、受视率等统计数据也不能代表什么。我们需要的仅仅是所投入的广告能真正到达目标消费者,带来销售,而不是那些理论上的只能代表数字的数据。
 
    与传统广告相类似的是近年来兴起的网络推广。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企业却产生了投入越来越大,效果却越来越不明显的疑问。而广大网民也在皓若烟海的网络广告中感到“乱花渐欲迷人眼”,无所适从。现实的网络推广创意已陷入“山重水复疑无路”的迷雾,如何用新的创意拨开迷雾,到达“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纵观我们所接触到的广告,内容只能说是千篇一律,雷同的现象十分严重:(品牌、产品或品牌+产品),而其中能体现出来的只有品牌、产品以及产品代言人的差别。试想,消费者在这些雷同的广告中如何才能记住一个或者几个品牌,并对其产生良好印象?迎合消费者的视觉审美观,在广告中凸现闪光点,吸引消费者眼球,引起他们的兴趣是解决之道。在动漫中植入广告就是这样一个新的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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