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群消费者:他们对所钟爱的品牌方方面面了如指掌津津乐道,自认为对这一品牌的产品最有发言权;他们对品牌的忠实犹如宗教信徒般虔诚,并身体力行地充当该品牌的卫道士,对来自他人的任何诋毁都极力辩解回击;他们有意和其他品牌的拥护者区别开来,甚至对其他消费群嗤之以鼻;他们为自己设立了种种清规戒律,自我约束,为的是和品牌倡导的价值体系相匹配、靠拢;他们积极参加该品牌举办的各种活动,并为自己是该品牌的追随者而感到骄傲;这群信徒同时也是传教士,将该品牌提供的一系列满足,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不遗余力地向其他消费者推介。用营销术语讲,这就是是“品牌崇拜”。
品牌崇拜是产品丰富和市场细分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买菜买粮需凭票排队,买几斤白糖也要找熟人托关系。“有钱讲究,没钱将就”,生产未能发展,品牌无从谈起,更不用说品牌崇拜了。只有社会生产的产品极大丰富和多样化,才能有品牌的差异。消费者面对差异进行比较,进而做出选择。品牌要作的就是给消费者以选择购买的理由。“买我吧,我口感很好”,于是消费者把这瓶饮料放进了购物筐。Coca-Cola说:“加入我们吧,我们给你快乐”,消费者扔掉购物筐,投身于红色海洋的怀抱。叫卖的目的大抵相同,区别在于手段高明与否。
这样粗略的描写似乎可以概述品牌崇拜的形成:
每天,有10亿瓶cocacola被喝掉
有4000万个汉堡包在麦当劳被吃掉
有82万人光顾迪斯尼专卖店
星巴克在全球有15000家店面,而且还在以每天新开7家的速度扩张。
每秒钟有1252杯立顿热红茶被饮用,119罐立顿冰红茶被消费
每秒钟有3600杯雀巢咖啡被人喝下
万宝路每年在世界上销售香烟3000亿支,用5000架波音707飞机才能装完,世界上每抽掉四支烟,其中就有一支是万宝路。
品牌崇拜的力量有多可怕,看看这些数字就知道了。
为了一支“骆驼”烟,我愿多走一里路
你愿意为了吸一支烟多走上一英里路么?你肯定摇头。但美国烟民们会像在教堂中婚誓一样,毫不犹豫的回答“我愿意”。“为了一支‘骆驼’,我愿多走一里路”,“Camel(骆驼)”香烟这句著名广告语至今在美国烟民心中仍然经久不衰(不少广告创意书籍还将它奉为二十世纪最优秀的广告词之一)。不要觉得言过其实,因为这句广告语来自消费者亲口所言,是对Camel香烟的由衷喜爱和赞叹。
1920年,在一场高尔夫球赛的间隙,一个运动员走向观众席,向其中一名观众要了一支骆驼香烟。在享受混合着弗吉尼亚烟草和土耳其烟草的浓烈芳香的片刻,这位运动员不禁大发感慨:“为了一支‘骆驼’,我愿多走一里路啊!”凑巧的是,给他香烟的那名观众恰巧是骆驼香烟广告代理公司的员工!这名员工记下了这句感慨并将它带回公司。后来,骆驼香烟就有了这句经典的广告语,并且一用就是30多年。凭着烟民如此万般宠爱,骆驼香烟赢得了美国销量第一的市场地位,这一殊荣持续了长达四十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