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杀360,腾讯祭起垄断大旗

日期:2010-11-04 浏览:617 作者:路胜贞 来源:品牌中国网

  如果用这种单纯的情感看待QQ,在今天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妥。

  但是,在腾讯即将与用户产生利益纠葛之时,又不得对待这种单纯的感激予以必要说明,因为QQ不是没有考虑过向用户向消费者收费。

  2002年,腾讯就已经积累了9000多万QQ用户,腾讯曾有每月收费2元的消息,但后来实践证实,通过收费会导致QQ用户锐减。

  当时eNet硅谷动力的调查称,QQ如果全员收费将流失81.71%,事实上在MSN与ICQ等国外即时软件的夹击下,腾讯一旦收费将“惊动”这几年辛辛苦苦建立的腾讯的近几亿元的价值奠基,腾讯在这些用户身上得到的广告费,让腾讯讯早早地就开始进入盈利公司的行列。

  这样复杂的竞争背景下腾讯放弃了收费的打算,所以腾讯不是天生是准备为用户免费而来,而是一种商业策略。

  腾讯强迫卸载360是否违反《反垄断》法

  不收费,似乎不能以商业垄断判之,但是我们(路胜贞)却不得正视这样一个现实,腾讯在今天数亿万计算的用户基础上已经推出名目繁多的收费服务:比如腾讯面板上的腾讯拍拍、腾讯充值,以及各种广告链接,所以腾讯QQ可以算作是一种商务服务。

  只是这种商务功能采取的是一种清水煮青蛙的模式,不断地以“免费”的名义吸引用户注册,直至成长为无人能敌的巨无霸,然后在不知不觉中嵌入用户的生活的各个部分,让人像吸食某种成瘾产品一样,让人最终无法从自己生活中分割出去。一旦成瘾,就有了依赖性,拒绝MSN、ICQ等其他产品的服务。

  无形中,对市场形成垄断。这种垄断还是一种消费者自愿的被垄断。

  但是在腾讯发展到今天排斥用户使用360的地步,则实质性就发生了变化。

  按《反垄断法》的原则:“滥用市场优势行为,制止用户使用其它对手的服务,今天,腾讯发出的网络通牒,恰恰是其垄断的最好诠释,因为这一刻,用户已经无法使用360,反之用用户使用腾讯QQ的权利将会被剥夺。

  这恰恰符合《反垄断法》所制约的对象,禁止强迫交易或者搭售、歧视等行为。

  腾讯要求用户安装腾讯杀毒,限制使用360,恰恰与反垄断法的相关法则吻合。

  此刻起,腾讯军团与360的正常竞争,性质骤然发生改变。正常的商业竞争,已经演变成一种对用户的侵害。

  使用如任何软件都是电脑用户的自由,没有任何人或者任何企业以任何名义干涉这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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