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的困局

日期:2011-01-19 浏览:448 作者:陈永成 来源:品牌中国网

  一般情况下对个体来说,人们所持有和建构已成的心智、文化、人格和期望是难以动摇的。品牌耗散的也是以此为基础的

  从文化角度来讲,文化的形成一是需要社会氛围,二是这种社会氛围必须要常年坚持。这个常年坚持不是十年八年,而是需要几代人的坚持和传承,并在此基础上将这种社会氛围逐渐转化为人们的意识和意识化后,文化才能形成。然而,一个新的社会现象或氛围如能坚持个十年八年就难能可贵了。

  一次在火车上,一个广告公司的营销总监与其属下谈及一项业务的创意问题时,即是一脸困惑、一付无奈的神态,又明显的执着于创意。可见创意对业界的误导,致使业界对创意缺少本质认识与理解者深受其害。

  因为创意一词是指创造性的想法,是无中生有的想法。然而在广告界与品牌界哪一个广告和品牌具有创造性和无中生有的想法;哪一个广告与品牌不是以人类已有的文明成果为基础的;哪一个广告与品牌的表达、展示及演绎脱离了人类固有的文化。

  因此,广告、品牌追求创造性的,无中生有的想法一是不现实,不可能;二是即使有所创造,有所无中生有,但这种所谓的多多少少的,有些创意意味的广告和品牌,除了有些花俏的因素让受众看个新鲜外,并不能让受众在心底里产生感受和体验。当成熟的受众面对一个具有创造性的广告或无中生有的品牌时,成熟受众的感知将是一片茫然与狐疑。所以如此,原因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创意让人感觉除了花俏外,还会给人以困惑、费解、看不懂!

  其实,就创意的本质意义而言,在广告和品牌界,一个具有实质意义的创意广告和品牌都不曾有过。以前不曾有,也许、以后------莫须有。即使有,那也是试图去与人的观念这堵南墙去碰撞。

  市场是围绕人展开的,广告和品牌是面对人的,因此,毫无疑问,人、是市场的第一要素,人、是广告和品牌的唯一受众。作为营销人对于这一点的认识永远都应是清醒的、坚定的。

  如果我们承认人是市场的第一要素,人是广告和品牌的唯一受众。那么了解人、认识人、理解人就成了广告人、品牌人的第一要务。由于广告和品牌所具有的特点;由于广告和品牌与人产生联系的内在因素;由于广告和品牌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决定了广告与品牌若脱离了人的观念,广告就只存在广而告之性,而缺少的是说服性;品牌则只存在知名度,而缺少的是联系性。

  观念是由人们坚守的心智、文化、人格和期望构成的。尤其对于铺天盖地的广告,几乎饱和的市场,对人来说这些广告与品牌多一个少一个都无关紧要,无关紧要的东西除了有些花俏的效果外,还存在些让人困惑、费解、看不懂,就等于在给人有限和宝贵的精力和时间增添和制造麻烦。

  在一个铺天盖地的广告社会里,在一个几乎无所不有的市场里,人们没必要,也没时间去关心一个与自己持有的心智、文化、人格和期望不相干,或给自己的心智、文化、人格和期望制造困惑和麻烦,或在主观上试图让人主动去猜想你广告与品牌的内涵。

  这个有着充分的市场选择余地的时代,人们对于一个广告及品牌的内涵弄明白则已,弄不明白则拜拜。只要你不能够让人们尽快弄明白你的广告和品牌内涵,花多少钱都等于在做广告而非做品牌;都等于在靠广告推动,而非以品牌来驱动。

  或者直到有一天,当人们弄明白了你的所谓的具有创意性的广告和品牌内涵,而且你的这些品牌内涵必须要以人们的心智、文化、人格和期望为基础,必须要深入人的心性、知性和悟性,这时才等于在做品牌。然而这种干法毕竟代价有些高昂了!

  做广告,品牌名称的意义重大到,一个成功的品牌名称与一个令人困惑、费解、看不懂的品牌名称相比较,成功的品牌名称是一句顶一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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