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农头”,先夯实“三个桩”

日期:2010-12-16 浏览:1003 作者:娄向鹏 来源:品牌中国网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笔者简称“农头”。对“农头”企业,国家有规定可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在厂房用地、基地建设、纳税、融资、技术研发,以及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的技改创新、公用品牌资源使用、产品市场推广上,都有明确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这就是农口企业为什么千方百计设法挤进国家、省龙头企业名单的原因。

  当“农头”,表面看标准,实质看营销

  如何才能挤进政府的龙头企业名单呢?表面看标准,实质看营销。

  国家9部委(局)联合发布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中可以看出,做“农头”,要在四大能力上要达标:规模力、增值力、带动力、市场力。在每一个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制定了量化的标准。

  规模力,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规模、销售规模的大小等;

  增值力,是指农产品的深加工程度,产品的附加值和溢价能力;

  带动力,是指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对当地农业产业的带动,对农户的带动能力;

  市场力,是指企业产品的市场消化能力,即销售能力。

  四大能力是标准,标准的背后又是什么?四大能力是怎么来的?

  笔者认为“品牌、队伍、渠道”是“农头”企业“四大能力”三个基桩,是一切市场营销工作的基础和源泉。

  许多农口企业对品牌、队伍、渠道工作不重视,以为基地、生产和产品就是营销的全部,甚至当做经营企业的全部,长期靠吃政策饭过活,市场效益不显著。有人把这类企业形容为“三无”企业:“无品牌、无队伍、无渠道”。

  纯粹的“三无”企业确实少见,但是许多农口企业“品牌、队伍、渠道”基础不牢是事实,农口企业尤其是“农头”企业,要想强化“四大能力”,要想从市场上获得效益,就必须夯实“品牌、队伍、渠道”这三个桩。

  “农头”营销的三个桩:品牌、队伍、渠道

  第一个桩:独特品牌价值的建设

  针对问题:品牌竞争意识弱,依赖政府心理强

  在品牌的建设上,中国农产品企业的问题就是“重产品、轻品牌”、品牌竞争意识薄弱,同时,由于政府部门参与产业化引导过多、支持过多,使不少企业产生了依赖心理,重政策公关,轻品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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